来源:法律部落2020-03-13 15:45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1991年,在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 针对一些地方制造"冰毒"犯罪情况突出的情况,及时调整禁毒工作方针,将"三禁并举"的方针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四禁并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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