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7 13:50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681今日律师解答 51091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法律中规定的单位行贿的方式有哪些 2019-08-10 13:06
挪用公款不还不受追诉时效吗 2019-08-25 17:32
受贿罪自首立功规定是什么 2019-07-22 11:10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