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18 11:46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一般只是任意的行使权力,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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