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6-01 10:07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紧急避险要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即起因、时间、意思、限度以及补充性条件几个方面。
具体条件如下:
第一、起因条件:必须存在现实危险,要求危险的现实性。危险,是指本人、他人或者国家的法益遭受损害的威胁。
第二、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具有紧迫性。
第三、意思条件:是针对行为人的避险意思,也即行为人要认识到自己是在为了挽救合法权益而进行避险。
第四、限度条件:要求避险手段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五、补充性条件:指避险手段只能是最后的补充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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