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13 13:57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关人员收集指纹、拍摄面部照片等行为,是公安机关采集证据的一种方式,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具体表现。根据现有规定,收集指纹、拍摄面部照片一般限于以下对象:(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员;(2)被处以治安处罚的违法人员;(3)被公安机关传唤、留置盘问的对象;(4)以及工作中查获的无合法有效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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