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12 17:40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项著作人身权是专属于作者且不受期限限制的,所以此三者谈不上消灭的问题。因而著作权消灭准确地说是指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消灭。
主要有以下原因:
(l)绝对消灭
绝对消灭是指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消灭。也就是说,当发生著作权绝对消灭之时,权利人或者继受人即不再享有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中的某项或全部权利。让著作权绝对消灭方式有很多,比如,权利人可以明确表示抛弃某些或者全部权利;再有就是各项财产权利特定的法律保护期届满;还有作品原件消灭且没有复制品的情况下,当著作权的客体消失,著作权赖以产生的基础不复存在,那么著作权也随之消灭。
(2)相对消灭
著作权相对消灭指的是著作权没有消失,但与原权利人相分离。主要是指著作权转让。在著作权转让中,作品上的权利并没有消失,只是拥有这些权利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因此,对于原权利人来说,将著作权转让之后,权利的主体不再是自己,而是换成了别人,就相当于自己的著作权发生了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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