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2 21:57
贾晶晶律师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1。主申请人:
a。 申请者必须来自于EEA境外,且只能在境外递交申请(不少在英申请者希望转为此类签证实现移民目的,但大部分在英人群不符合以下几点条件)
b。 不能是公司主要股东(移民局的规定是不能持有公司50%股份,但根据实战经验来看,一般不建议持股超过20%)
c。 在英国境外直接受雇于公司,即作为销售代理或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第三方均不符合条件
d。 在公司至少有两年以上高管经验
e。 熟悉公司业务
f。 英语语言达到基本交流水平A1水平
g。 有足够在英维生资金(主申请人有不少于3310英镑在个人银行账户存期连续90天)
2。 附属申请人:
a。 配偶
b。 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对申请者就职公司的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可获得为期3年的首签签证来英国工作
a。 公司总部需位于英国境外并保持在英国境外,保持交易(新成立不久的公司及欲将总部转移到EEA的公司不符合要求)
b。 母公司有充足投资资本,需考虑到维持分公司运作的成本至少三年,故建议母公司前一年的利润在200万人民币以上
b。 公司在英无其他代表处或子公司
c。 公司在英无其他首席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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