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7:13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该受理,并且应该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控告、申诉人民检察院。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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