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15 10:13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
二、法律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第九条 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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