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3 16:29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合同成立,并不是必须要加盖公章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所以并不是要加盖公章合同才有效的。
二、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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