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7 11:55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才需要女方承担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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