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7 16:30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所坚持的原则:
一、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权责一致的原则;
四、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五、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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