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9 15:01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权利人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公证程序规则》第53条第3款规定:“从提存之日起,超过5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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