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10-26 14:47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怀孕离婚要求赔偿是可以的,但是赔偿的金额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只能够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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