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21 13:37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2、未遂犯。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4、自首。5、立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2、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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