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13 09:23
周涛律师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
一、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拍摄执法人员的证件,执行公务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证件,但没有规定应将证件交给当事人拍照。
二、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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