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28 12:30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一般不可以。房屋属不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这房子就归儿子所有。但是至于买房的房款,可以撤销赠与,将其要回。《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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