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6-30 20:36
陈忠律师
湖南楚云律师事务所
根据《刑法》规定:【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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