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8-25 14:38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公司公款不可以取现。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公款是不可以取现的,公司一般会在成立的时候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这些账户可以提取备用金,但是一般账户只能够结算。
1、公司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基本账户可以提取备用金,一般账户只能结算用。
2、提取备用金需要填现金支票改好开户时预留的银行预留印鉴章。
3、银行预留印鉴,财务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权的一个人)名字的印章(俗称“小印”)。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
二、法律依据:
1、《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2、《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
3、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
4、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十三)款规定:“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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