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5-07 15:00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5月1日施行。电动车注册上牌拟定于7月1日后开始实施。两轮电动车属于自行车和非机动车的范畴,从今天起按国家《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规范》实施,今天开始两轮电动车可以在忻州市七一路一大队院内的和九原街三大队院内二十里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院内有专门电动车上牌点。电动自行车上牌时必须带脚蹬,带上购买的发票、合格证、材料证明去规定的地点进行办理。驾驶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轮椅车,应当持有残疾人证明或者老年人证明。根据《忻州电动车管理条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在规定的时间、限定的区域对无牌无证的三轮电动车、电动汽车采取限行措施。限行区域:忻州市区东至新建路(含)、西至慕山路(含)、北至公园街(含)、南至光明街(含)。限行时间:每天6:00——22:00。驾驶三轮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D);驾驶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3以上)。电动三轮车上户需到顿村车管所业务大厅一号窗口进行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白底彩照、医院体检证明进行办理,缴纳350元考取D本。电动汽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保险办理上户,需到顿村车管所业务大厅一号窗口进行办理。前提是电动车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且在车管所查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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