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子索要钻戒及损失能要回来吗
分手后男子索要钻戒及损失能要回来吗

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7 10:02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男方给女方财物,如果定性为是一般的赠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已经实际履行了,是不能撤销的,也就是说不能要求返还的。如果定性为彩礼是可以要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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