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1-13 14:24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是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错误。社区戒毒为我国现有戒毒模式之一,其虽具有强制性但却不得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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