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孕妇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孕妇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部落2019-06-11 14:41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的孕妇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246今日律师解答 46744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聚众斗殴取保候审了一年多了还没销案怎么办 2019-08-25 16:50
探监要什么程序 允许和不允许带什么东西 2019-07-21 16:26
刑拘期限 2020-09-26 18:48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