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3-07 15:50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精神,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精神,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时,应当遵循自愿、合法、一次调解的原则,即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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