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成立特别累犯吗
未成年人可成立特别累犯吗

来源:法律部落2019-07-29 06:10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依据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的,会构成特别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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