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18 17:14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吃饭不给钱原则上不构成犯罪。一般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的办法,强行离开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