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5-01 17:35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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