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03 16:40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一、受欺诈签订非法标的物合同是无效合同,非法标的劣质产品,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为不能食用的产品属于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当自始无效,属于无效合同,而非生效后的可撤销合同。
二、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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