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税新政策
住房税新政策

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1 14:17

李军平律师

山西三晋律师事务所

一、有关营业税。在新出台的规定中,对营业税做了明确的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如果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一般来说,营业税由买家一方承担。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房产,有但不符合条件的,按住房转让全部收入的1.5%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收入全额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由卖家一方承担。

三、有关印花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期原定标准为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四、土地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税土地税。其原定标准为个人转让住房(含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车位等二手房的,按转让收入全额的1%征收土地税。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870今日律师解答 42980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北京限外地车新规2020 2020-09-30 10:35
退伍军人是到民政局领钱吗 2019-03-18 10:00
深圳人才保障房申请条件 2019-03-06 15:42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