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1-13 14:27
秦惠芳律师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知道毒品的危害以外还要远离,就是要规避风险。不拿、不喝、不接触陌生人的东西,少去鱼龙混杂的场所。凡事多留个心眼,保持警惕性。根据《禁毒法》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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