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政审不合格的情形
军嫂政审不合格的情形

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5 07:05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军嫂离婚必须是男方存在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532今日律师解答 49606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律师需要考什么证 2020-05-24 11:45
镇江办护照在哪里 2019-03-16 10:00
天津市煤火费发放标准 2019-03-18 10:00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