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政审不合格的情形
军嫂政审不合格的情形

来源:法律部落2019-03-15 07:05

刘春雷律师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

军嫂离婚必须是男方存在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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