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7-10 17:00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院不能可以直接撤销商标注册注册,需要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有权对撤销商标的决定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