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9-05 16:37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对这四种情形进行概括就是“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以上下班为目的”,“包含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这几种情况下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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