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10-29 19:26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
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以下要求:
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安全台帐上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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