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吗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吗

来源:法律部落2020-09-04 16:45

关孟斌律师

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是绝对的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是说,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无论是违反一个规范,还是数个规范,受一个行政主体管辖,还是数个行政主体管辖,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但如果是罚款,则只能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可以是警告等,只是不能再罚款。由此可以看出,行政处罚法规定一事不再罚的范围是有限的,仅仅限制的是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不限制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第二次或多次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507今日律师解答 49348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2020-01-31 10:00
行政法制外部监督是指什么 2020-01-23 10:00
行政拘留一般关在哪里 2019-08-13 15:48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