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多少

来源:法律部落2020-09-05 16:41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
(1)残疾赔偿金:
根据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1。各级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查看全部

还未解决问题?马上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243今日律师解答 46714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怎样追究刑责 2020-08-24 16:22
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与鉴定费用是怎样的 2020-08-28 09:27
自己原因造成的车祸,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2020-08-21 18:13
查看更多

首页找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

copyright 2019 boolaw.com 京ICP备14008712号

如何关注公众号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