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8-05-04 19:08
张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可以构成立功。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立功分为检举揭发型、提供线索型、协助抓捕型、组织犯罪型和其他贡献型。其他贡献型立功是指与刑事案件无关的,在日常生活中做出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被告人救助意欲自杀人员的行为,属于“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