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16 17:41
彭文昌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违法,养犬人必须要去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每户限养1只。商场、超市、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将禁止犬只带入,违章养犬咬伤人最高可罚20000元。
二、法律依据: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1、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2、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一)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四)所养犬只符合本条例第九条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明;
(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三)犬只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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