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19-04-22 12:12
谭艳律师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1985年,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发了1985(23)号文件《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二、经组织批准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在1970年至1978年期间,考入各类大专院校,其在校学习的时间可以与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三、凡因受父母问题株连回原籍农村劳动,后因父母问题平反,并随父母回城参加工作的知识青年,除高中、初中毕业生按青劳人险字[1985]260号文件规定计算工龄外,其他知识青年,在农村劳动的时间,从十七周岁起至离开农村时止,可以与回城参加工作后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
直接微信搜索公众号法律部落或falvbuluo;
保存二维码图片至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从相册选取二维码识别并关注;
关注之后
您可以查看更多律师信息
免费咨询并查看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