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4-21 15:23
刘容良律师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一、非法同居女方流产,可以维权,要求对方承担侵害健康权的侵权损害赔偿。
二、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指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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