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可以不付赡养费吗
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可以不付赡养费吗

来源:法律部落2018-05-05 14:30

崔磊律师

山东康海律师事务所

即使父母将财产给了一个子女,但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他子女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也需要支付赡养费用。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道德和法定义务,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予子女,是其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并不能成为其他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的理由,不管是否被赠予财产子女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法院会考虑父母存在财产赠与行为,在赡养义务的比例上照顾未被赠予财产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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