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落2020-08-15 17:50
雷鸣宇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 动产质押的定义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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