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律师

服务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所属律所: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人身伤害 地产开发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2224200710629983
首次执业:
2007-01-01
律所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3333A号(延吉市法院西门附近)
律师简介:
刘辉,男,1969年出生,汉族。 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延边州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 1992年任某县人民法院书记员,93年任助理审判员,97年任审判员,99年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三级法官)。2002年任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曾在法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政策研究室任职。曾先后多次被中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授予 “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 、“文明干警”、“优秀公务员” “先进工作者”、“后备干部优秀学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者”、“全州评庭比赛第三名”等荣誉称号, 2002年被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04年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县“最佳办案人”称号。在法院工作期间,担任审判长,审判各类经济、民事、刑事案件过千起。无一错案。 其撰写的“判决书”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嘉奖一次。(以上荣誉均有证书) 在2000年“全省最佳辩护人、最佳公诉人、最佳审判长”实庭评庭比赛中担任审判长,实事求是,对被告人宣告无罪。获得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组成的专家评委的一致好评,此起无罪案件的宣判,是97年刑诉法实施以后,在本地区首例被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 2005年获得“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成为专职律师,自律师执业以来,代理过众多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包括一审案件、二审上诉案件、及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任、满意。曾在电视台、报社担任法律热线律师,现担任吉林省星光木业有限公司、佰山东北【延边】木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及安图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擅长:刑事辩护;经济、民事;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土地承包、交通肇事、保险理赔、继承纠纷案件等。 执业多年来,获得了众多服务当事人的好评。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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