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东律师

服务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所属律所: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财产纠纷 人身伤害 公司事务 劳动人事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1401200910105360
首次执业:
2009-01-01
律所地址:
律师简介:
郑旭东律师个人简介 在进入法律服务行业以来,郑旭东律师坚持“清清楚楚做人,明明白白做事; 精通方显专业,服务在于责任”的执业理念;对自己接触的法律咨询及案件委托,从案件的法律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进行认真负责的分析研究,以当事人现有证据及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依据经验及证据能够证明的法律事实给当事人作实事求是的解答,提示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法律风险,并为当事人提出可行的应对方案,以求快速、精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郑旭东律师自执业以来,曾担任过太原市民防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牛氏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天地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并得到上述单位的高度认可,还承办过以下几类案件: 一、刑事案件。成功案例:(一)、被告人孙某某曾为酒店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案发后孙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并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经本律师依法作罪轻辩护后,一审法院以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二)、被告人崔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经本律师辩护后,被告人崔某某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挪用的公款,一审法院以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成功案例:张某在某商场购买了电脑一台,商场因促销实行买一送一遂赠给张某豆浆机一台。张某在使用该豆浆机时,触及外壳而被电击伤。由于商场提供的赠品——豆浆机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在使用过程中,因豆浆机漏电被电击伤,商场应承担赔偿责任。邵某驾驶由王某转让给他的小客车,致严女士受伤,邵某作为直接侵权行为人,对严女士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劳动纠纷案件。成功案例有:张某与某工程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张某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工伤,先后3次入院治疗,而在其第3次入院时,公司不仅不为其支付医药费,还停发其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经本律师代理,张某与某工程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张某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四、房产纠纷案件。成功案例有:梁某在与李某签订《购房协议》时,涉案房屋所有权证未下发,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系李某自己拥有全部产权,没有证据证明梁某明知涉案房屋有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房屋面仍然加以购买的情形存在,梁某与李某在《购房协议》中约定的钩房价款不低于市场价格,协议签订后,梁某如约支付首付款30万元并装修并入住。经本律师代理后,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应予继续履行,且梁某与李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梁某属善意第三人,谢某不得以李某的配偶不知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谢某主张梁某与李某所签购房协议无效,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郑旭东律师经常在九问律师网上耐心、仔细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为当事人的利益出谋划策,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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