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翔律师

服务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所属律所: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事务 地产开发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6531200310494649
首次执业:
2003-01-01
律所地址:
喀什市香城大厦
律师简介:
胡志翔主任律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民商法专业。现任新疆律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长、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喀什大学法政系兼职教授、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法律顾问.特邀执法监督员、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喀什二中法制副校长、区“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等。2008年创办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2010年荣获新疆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律师”荣誉称号,2011年、2013年、2014年度荣获喀什地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新疆律师业参政议政先进律师”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律师”2015年荣获中共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工作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新疆“专项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胡志翔律师除取得全国律师资格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外,还拥有了高级企业培训师资格、高级经济师资格、心理咨询师、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等,是一位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既懂经济又懂法律,致力于推进司法公正高素质律师。 胡志翔律师执业期间受聘担任喀什地区行政公署法律顾问及疏附县人民政府、疏勒县人民政府、英吉沙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主办的历届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总法律顾问等政府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曾参加喀什市人民政府及喀什地区其他县政府的多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担任马航客机MH370失联事件中国律师团成员。办理多起重大具有影响力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对商业环境和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独到的理解,并将之运用到法律服务之中。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在刑事案件方面曾为非州的佛郎西斯在我国贩卖毒品一案、谭某敲诈勒索案、龙某诽谤案、王某绑架案、张某挪用公款案、肖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等成功做了无罪辩护,还代理过最高法院和各地法院其他多起重大诉讼案件,始终保持出色的执业记录,深受社会各界肯定。 胡志翔律师近年来在相关媒体发表专业论文若干篇,曾接受各大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他信奉的格言是:诚信和责任,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基石;公平和正义,是律师内在永恒的良知。 擅长法律事务:担任大中型企业及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各类经济犯罪、民事、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
服务方式
首页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