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旭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所属律所:河南书选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人身伤害
财产纠纷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4113201710724846
首次执业:
2017-01-01
律所地址:
南阳市人民北路侨信大厦五单元902室
律师简介:
本人曾在司法机关工作多年,擅长刑事辨护,办理民商事案件,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愿以扎实的法律素养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方式
在线咨询
¥20起
电话咨询
¥1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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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正式工作不满一年,患甲状腺癌,医疗期内刚休假两月,公司欲辞退我,我本人未犯错误,不愿意主动离职,请问公司应赔偿我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