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琦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所属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劳动人事
人身伤害
财产纠纷
知识产权
律师档案
- 执业证号:
- 14201201211511159
- 首次执业:
- 2012-01-01
- 律所地址:
- 武汉市武汉广场写字楼3909室
- 律师简介:
- 孙思琦律师,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法学院毕业。现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执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为:14201201211511159。从事法律工作三年,办理多起合同、房产、劳动、债权债务、侵权等民事案件,是一位专业能力扎实,认真负责的律师。 【执业理念】: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例集锦:【劳动纠纷诉讼案件】单方调岗降薪无由,无故成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 汪女士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从事会计岗位,工作两年后,公司突然通知汪女士调岗降薪,汪女士拒绝,并持续在原岗位上班。单位以汪女士未到新岗位任职已旷工为由解除合同,汪女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遭到拒绝。在协商未果后,委托本所孙思琦律师提起仲裁,为汪女士争取1.3万元的经济补偿金。【交通纠纷案件】被发生交通事故,竟还要承担责任?刘女士晚上骑车回家,行使过程中突然被后面的重型自卸货车撞翻倒地导致重伤昏迷。事故调查中,双方陈述的事实相矛盾,肇事方坚持刘女士闯红灯才导致事故发生。由于肇事路段正处于翻修阶段,该路段没有有效的监控,事故发生的车辆痕迹模糊不清,导致事实调查有难度,可能刘女士要承担责任。为此刘女士的家人委托本所孙思琦律师为其争取合法权益。通过肇事现场的实际勘察,受害人受伤的部位及肇事双方所作的笔录,孙思琦律师明确指出肇事方笔录与实际情况的矛盾点。其次,经过对现场周边环境多次寻访,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的证据。最终,交警事故认定书确认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据此,肇事方赔偿刘医疗费、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6万元。 【合同纠纷诉讼案件】 2011年8月代理范先生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成功帮助当事人多争取借款利息3万元。 2013年7月与肖筱律师共同代理石女士与陈先生代理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未支付的款项1.6万元。 【谈判案件】 2012年4月代理化工厂爆炸导致人身损害案件调解,成功帮助当事人冯先生争取赔偿款62.5万元; 2012年9月代理建筑公司工程款结算谈判,成功帮助徐总取得22.5万元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