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钢律师

服务地区:贵州省-安顺市

所属律所: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事务 地产开发 财产纠纷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5204201310914398
首次执业:
2013-01-01
律所地址:
西秀区新大十字天和购物中心十五楼
律师简介:
安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4年度“最美安顺人”,2014年度全国优秀刑辩律师,原资深检察官,以“无讼、敢赢”为宗旨,秉承“尽我所能,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理念,识大体、知取舍,不惧辛劳、不畏困苦,切实为客户利益着想,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热心公益,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在检察机关长期从事一线办案工作,曾代表贵州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辩论赛,司法经验丰富,谙熟办案之道,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较高的理论水平,善能处置各类艰深的法律事务。 一、教育背景: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在贵州大学学习,获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5月参加第五期全国检察理论骨干培训班培训学习并结业;2010年12月参加清华大学新闻发言人高级研修班学习并结业;2011年5月参加西秀区第十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学习并结业。2015年9月11日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学习并结业二、工作经历:2004年7月至2004年8月、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实习;2006年9月至2012年4月,在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2年4月至2014年,在贵州辞衡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至今,在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工作。三、社会职务: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贵州省戏剧家协会会员安顺市戏剧影视家协会会员安顺市西秀区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安顺电视台法制频道《钢哥有说法》栏目策划、编剧、主持人安顺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信访工作”志愿者贵州省广播电视台“为盲人说电影”活动法律维权志愿者安顺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四、专业领域:企业法务、刑事辩护、争议解决、风险评估 五、主要荣誉:2015年2月获“2014年最美安顺人”荣誉称号;2015年1月获“2014年度优秀刑辩律师”荣誉称号;2012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4月获“做读好书家长 带好读书孩子——2014安顺双阅读活动”中荣获“十佳阅读好市民”荣誉称号;2011年11月,代表贵州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辩论赛,获团体三等奖;2011年8月,代表安顺市检察机关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辩论赛,获团体二等奖;2010年10月获2010年度安顺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2010年10月获城乡统筹检察实务研究实践中心征文比赛三等奖(省级);2008年9月获第三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论文三等奖(国家级);2008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获安顺市西秀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2008年至2009年连续两年获西秀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8年7月获中共西秀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8年9月获中共西秀区纪委征文比赛一等奖;2007年11月获贵州省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省级);2007年起连续多次获安顺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论文奖。 六、主要学术成果:1、2009、2010年参加贵州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承担的三个省部级重大招标课题——《贵州当前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贵州黑恶势力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贵州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法律政策研究》的部分课题研究工作,三项课题均顺利结题,获时任贵州省主要领导肯定;2、《试论循环经济型社会的法律构架》,收录于《科学发展观与西部法制建设》一书;3、《浅析我国职务犯罪主体的立法完善》,载《安顺检察》2008年第三期,收录于《用忠诚书写辉煌》一书;4、《基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几个问题的阶段性分析》,载《安顺检察》2009年第三期,收录于《西秀政法调研文集》一书;5、《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收录于《基层检察机关服务城乡统筹检察实务》一书;6、《先强买,再倒手加价拍卖》,载2009年8月23日《检察日报》;7、《从妨碍公务罪出发谈新时期维稳工作的方式与途径》,载《中国广播报》2011年12月2日第92期第十八版;8、《对被害人存在过错案件的分析》,载《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1期,《贵州检察》2008年第2期;9、《浅谈未羁押的被告人脱逃案件的处理》,载《贵州检察》2009年第4期;10、《Storm king案在中国的解决路径》,载《贵州检察》2009年第5期;11、《论监狱改造中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载《贵州检察》2011年第3期;12、《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几点商榷》,载《贵州检察》2011年第5期;13、《试论不明显犯罪动机的产生和发展》,载《贵阳检察》2011年第1期;14、《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探讨》,载《安顺检察》2008年第1期;15、《检察****信息系统架构的可行性论证》,载《安顺检察》2008年第2期;16、《新律师法与检察机关自侦、公诉工作开展》,载《安顺检察》2008年第3期;17、《论法律意识与科学发展观》,载《安顺检察》2009年第2期;18、《对检察机关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几点思考》,载《安顺检察》2010年第2期;19、《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分析》,载《安顺检察》2011年第1期;20、《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载《安顺检察》2011年第2期;21、《我是国家公诉人》,载2009年7月31日《安顺日报》。七、主要成功案例:1、2012年4月起,担任包括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贵州勇能能源集团、贵州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200余份,处置大量法务事宜,取得了顾问单位领导的肯定和认可。2、2012年4月起,参与多起刑事、民事案件的处置,效果颇佳,收效甚好。3、长期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工作,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余件,其中大要案件3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20余件,出庭支持公诉百余次,无冤假错案,有罪判决率100%;同时,参与了省市区“8.21”专案、“交通系列案”、“7.23”专案、“10.16”专案、“11.27”专案等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丰富的办案经验。4、2011年7月,接受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安排,通过视频会议向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作了如何办理人数众多的大要案件的主题发言,得到了时任省检院公诉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5、2013年4月起,与安顺电视台法制频道携手打造安顺第一档律师说法类栏目——《钢哥有说法》,并担任策划、编剧、主持人等,节目播出一年来,深受广大电视观众的喜爱,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艺术效果和宣传效果。6、2014年办理某贩卖毒品案件,成功阻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7、2015年办理某4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成功阻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8、2015年办理某贩卖毒品案件,成功阻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9、2014年办理某一亿三千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仅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8年,取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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