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波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市-朝阳区

所属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财产纠纷 交通事故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1101200610805063
首次执业:
2006-01-01
律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民生大厦18层
律师简介:
叶文波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 北京铭轩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北京市方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两高辩护网创办人、首席辩护律师 获取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概算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顾网首席推荐律师 找法网、法律快车首席特约“嘉宾律师” “凤凰卫视中文台”特邀嘉宾点评律师 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特约点评律师。 业务专长: 叶文波律师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早年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工作期间,负责安全保卫和法律事务的部分工作,长期同公、检、法司机关沟通合作,代表电信部门和公安部门配合处理过多起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的操作流程及公安、检察、法院工作人员的办案规则了如指掌。 叶文波律师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全国排名前十)的高级合伙人,首席辩护律师,其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大型国有通信、法律行业从业背景及同公、检、法、司、政府等沟通协调经验。深谙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流程及政府办事规则,并积累了深厚的司法、政府资源。投身律师行业后,以企业高管、金融、经济和律师的多重观察视角和立体化的思维方式剖析个案。复合的专业背景及特殊的社会阅历,使其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具社会能力和专业优势。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叶文波律师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特别在刑事辩护、再审案件、房产、拆迁纠纷、公司法务、合同纠纷、投融资并购、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是国内少有的复合型实力派专家律师。 叶文波律师作为北京市两高辩护网首席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领域,承办了大量刑事大案、要案,尤其在死刑复核、刑事一审、二审、再审,职务犯罪、涉黑、涉毒、集资诈骗、各类涉税、涉暴等刑事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诉讼代理经验。擅长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善于攻克辩护难关,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使被告人化险为夷。在庭审质证和辩论方面,经过多年的实战和总结,辩护炉火纯青,技巧娴熟,庭审效果好,社会反响强烈,办理过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被告人经辩护后都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亲属的一致好评。 叶文波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叶文波律师以“胸怀感激,心存敬畏,竭诚服务,伸张正义”作为执业信条,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屡次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和公检法承办人员的赞赏。 合作资源: 叶文波律师创立的北京市两高刑辩律师团队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刑辩律师团队之一。所有合作律师必须具备法学硕士以上教育背景,并有三个以上诉讼专业经验以及丰富的驾驭案件能力。本团队长期与国内顶尖刑辩律师合作,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多名顶尖法学专家顾问,为我们提供强劲的高端法学理论支持,这是我国法学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同时我们还与各级司法、政府、传媒、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案件公平、合法的处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和媒介保障。 部分代表案例:(可部分披露) 1、××省建国以来最大贩毒案成功辩护(该案被告人有死刑后改判15年)。 2、齐某跨国贩卖毒品案成功辩护。 3、乔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成功辩护(减轻处罚)。 4、王××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辩护,有力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韩某故意杀人一案成功做罪轻辩护。 6、肖某非法持有枪罪一案成功辩护 。 7、某省某市副区长范某受贿罪一案成功减轻刑期辩护。 8、某省刘某玩忽职守罪成功无罪辩护。 9、某省蔡某非法经营罪做无罪辩护,该案虽然因法律以外原因被判有罪,但律师的辛勤工作和高超的办案思路和技巧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10、张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过律师精心工作,成功为被告人做出减轻处罚的辩护。 11、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两高辩护团队精心操作,有力辩护,一审刘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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