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兴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

所属律所:河南小东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人身伤害 交通事故
律师档案
执业证号:
14117201010133700
首次执业:
2010-01-01
律所地址:
驻马店市中国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
律师简介:
王振兴 ,河南(驻马店)小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师从北京大学法学院著名法学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驻马店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及丰富的诉讼、非诉实践经验。自2006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参与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等。欢迎广大需要法律服务的朋友来电.来函.免费解答法律问题. 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驻马店风险代理律师 典型案例: 1,代理驻马店市汝南县王某涉嫌强奸罪,取得良好辩护效果,法院认定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代理驻马店市汝南县一涉嫌轻伤害案件被害人一方,通过努力,迫使被告人就民事部分向被害人赔偿20多万元。 3,代理驻马店市上蔡县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判处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4,代理赵某与驻马店某大型车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劳动争议委员会驳回赵某的仲裁请求,赵某不服起诉到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认定驻马店某大型车辆有限公司无故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向赵某支付18000多元的赔偿金。 5,代理驻马店市某县杨某(男)与李某(女)彩礼纠纷一案,李某与杨某举行结婚典礼生活一年多之后不辞而别,本律师代理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及其父母返还杨某支付的彩礼50001元及戒指等,法院通过审理最后判决,李某及其父母向杨某返回彩礼50001元。 6,代理驻马店市任某涉嫌强奸罪,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法院认定任某犯强奸罪,具有从轻情节,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7,代理驻马店市某县刘某与韩某、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纠纷一案,刘某因燃放不合格烟花被炸伤眼睛,致使一只眼睛失明。法院经审理认定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出售不合格产品,韩某作为经销商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韩某向刘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万多元。 8,代理驻马店市某县银某诉许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某县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交通事故银某负次要责任,许某负主要责任。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许某及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受害人银某25000元,银某不同意,起诉到人民法院。本律师通过努力,后经法院调解,最终许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银某各项损失共计51000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银某的利益。 9,代理驻马店蔡某故意杀人一案,历经四年之久,经过三次庭审,最后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10,2011年参与办理驻马店某县共2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开设赌场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寻衅滋事犯罪重大刑事案件。 11,2012年参与办理某市挖掘机培训学校在各大电视台作虚假广告,招收全国各地学员被检查机关指控涉嫌诈骗罪,取得较好的辩护效果,被告人之一魏某被判处缓刑。 12,代理某县抢劫金店被告人之一李某(曾被河南都市频道报道),李某被法院认定为从犯,从轻处罚。 13,代理王某与刘某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本律师运用有力的证据与娴熟的法律知识,为委托人王某争取到十一万多补偿款。 14,代理刘某与王某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一案,为刘某争得死亡赔偿金的一大部分赔偿款。 15,遂平县李某购买的手电筒在充电时发生爆炸,致使其左眼受伤,眼球被摘除,构成五级伤残。李某投诉到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发生爆炸手电筒的生产商深圳市某电器有限公司赔偿,电器公司全权委托本律师处理此事。本律师在做了大量调查工作之后,在驻马店市消协的主持下与受害方进行了数十次的谈判、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处理结果都比较满意。 16,代理张某因喝醉酒滋事与前来处理的南海公安分局民警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两位民警被鉴定为轻微伤,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李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17,代理张某盗窃踏板式电动车一辆,经评估价值三千多元,涉嫌盗窃罪,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张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18,李某诉某置业公司建筑物倒塌损害赔偿一案,代理某置业公司。本律师根据事实,提供多组证据,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得到公司负责人的认可与好评。 19,代理刘某非法拘禁及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法庭当庭宣判,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半月后被告人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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